第四章 一生要离几次婚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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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谷安,很少有人知道,林光祖原来的名字不叫林光祖,而是叫崔百岁。他最初不是做企业的,而是从事娱乐业。 说起来,话就长了。 大约是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,泡歌舞厅、夜总会、咖啡厅渐渐成了台湾的一种时髦,从台北到高雄,从台中到花莲,四处流行开来。在很多人看来,一个男人假如连这种地方也不去,那他不是个呆子,就是个无能之辈。从国际大饭店、国际大舞厅开始,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像雨后春笋一般地冒了出来。每到夜晚,到处是衣香鬓影。即使是阮囊羞涩的大男孩,也常常聚集在戏院附近的冰果室里,一边品尝一杯柠檬水,一边羡慕地注视那些进出娱乐场所的人们。 夜幕降临,华灯初上。台北的街巷深处由霓虹灯点缀的招牌,闪烁着神秘而诱人的光彩。汽车、摩托车和三轮车,接二连三地驶来,走出许多衣冠楚楚的人们。 他们当中,有许多是民国38年1949年从大陆来到台湾,用各种办法把工厂办起来,然后迅速发家的老板。在酒店里吃饱喝足后,一边剔着牙缝,一边神采飞扬地走进了装修豪华的歌舞厅。他们无法回到夜夜寻欢作乐的上海百乐门,可是脑子里却充满了对当年灯红酒绿生活的迷恋,于是在心目中把台北的西门町当成上海的“大世界”。他们觉得,在今日公司消费,买许多漂亮的物品,吃一顿美味的菜肴,然后走进夜总会听歌,把钱花在歌星身上,无疑体现了自己不凡的身价。 随着台湾娱乐业的兴旺和自身演技的不断提高,年轻的崔百岁,名声也不断上升。他明白,自己生逢其时,遇到了赚